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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0781.9-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9部分: 芝麻香型白酒
范围
GB/T 10781 的本部分规定了芝麻香型白酒的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质量要求。
本部分适用于芝麻香型白酒的生产、检验与销售。
术语和定义
GB/T 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芝麻香型自酒 zhimaxiangxing baijiu
以粮谷为主要原料,或配以麸皮,以大曲、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,经堆积、固态发酵、固态蒸馏、 陈酿、勾调而成的,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,具有芝麻香型风格的白酒。
堆积 dui ji
将入池发酵前的物料堆放一定时间的工艺过程。
产品分类
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:
高度酒: 40%vol<酒精度≤68%vol;
低度酒: 25%vol≤酒精度≤40%vol。
要求
感官要求
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分别应符合表1、表2的规定。
理化要求
高度酒和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分别应符合表3、表4的规定。
净含量
按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试验方法
理化要求
酒精度
按 GB 5009.225 执行。
GB 5009.2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
总酸、总酯
按 GB/T 10345-2007 执行。
GB/T 10345-2007 白酒分析方法